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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交通事故受害人余某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案

转载法律内参2023-11-039210

律师为交通事故受害人余某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案

【案情简介】
律师为交通事故受害人余某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案

2022年5月13日8时50分,被告崔某驾驶一小型客车行驶至益阳市赫山区电信大楼家属区内部道路时,与行人原告余某发生刮撞,造成原告余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余某先后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手术治疗26天,下行右胫骨平台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诊断为胫骨平台骨折(右Schatzker II型),高血压3级,很高危组,术后检查右膝关节退行性变,右膝关节积液,在市第一中医医院康复治疗54天,共住院80天,出院医嘱:加强营养,每个月定期复查,根据骨折愈合情况下段负重,不适随诊。共用去医疗费76340.41元。原告住院期间由益阳市某家政有限公司护工贺某护理,用去护理费20800元。出院后至今由原告养孙女护理。经益阳市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为系外伤至右胫骨平台骨折(Schatzker II型),拾级伤残,伤后共计误工210日、护理120日、营养90日,出院后仍需要适当康复治疗,建议医疗费叁仟元或凭实际票据为准,鉴定后择期拆除右胫骨钢板,建议手术费壹万贰仟元或凭实际票据为准,可考虑配备残具轮椅,价格壹仟伍佰元左右。

本次事故经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某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崔某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原告余某无责任。

肇事的小型客车在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处购买了交强险及20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本次事故发生于保险期内。

余某伤后,被告崔某支付医疗费11243.52元,被告保险公司支付43000元,原告垫付22096.89元、护理费20800元。此外,原告多次向二被告主张赔偿未果。本次事故经驻地司法所调解多次未果。后本案益阳市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我所律师办理。

另,余某系多年上访户,自述丈夫、两儿子已逝,现年94岁,无亲人,唯一养孙女远嫁外地。

【争议焦点】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也已做伤残鉴定,最大的难点在于原告主体的特殊情况,贫困户,上访户,无亲人,94岁高龄,如何快速地尽可能多地拿到赔偿,是首要考虑的问题,采取诉讼途径显然很难达到目的,但调解的工作也很非常难做。

【律师代理思路】
基于当事人的特殊情况,能进行诉前调解肯定对其是最有利的,但是面临几个难点:一、老人家期望值很高,希望历史遗留问题能借此机会解决,希望有生之年能有保障,后面身体出现问题还能找保险公司与肇事司机;二、老人年岁已高,如果正常诉讼,抛开重新鉴定期限不说,经历一审,如果保险公司与肇事司机不服,很可能有二审,甚至再审,虽然机率不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老人很可能不能等到赔偿;三、调解需要双方让步,如果调解与审判赔偿同样的金额,一般来说对方不会同意。

针对难点,代理人作出了对症下药的方案,并克服困难坚定实施:

一、迅速上门为其办理好法援手续

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上门为老人办理好委托手续,收集整理证据,逐条逐句宣读、解释法律规定、程序。

二、认真倾听其身世经历,取得心理认同

在老人家里,认真倾听坐在轮椅上的她讲述自己的身世,家人是如何一个个离她而去的,并不时安慰她。举目无亲的独居老人感觉到,律师愿意听她讲经历,就是真心帮她的人,迅速拉近了律师与受援人的心理距离,为后续做工作打好了铺垫。

三、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当面算清赔偿项目

一开始,老人不理解,为什么残疾赔偿金只能计算五年,如果五年之后自己还生存怎么办?为什么不能计算误工费?当律师拿出法条与判例,一字一句地解释,又将赔偿项目一项不漏地按照最新标准给其计算出来后,老人慢慢地接受了。

四、有效沟通各方,随时上门通报情况

为了达到快速调解的目的,律师多次上门到保险公司、肇事司机家沟通赔偿方案,为老人争取赔偿金额最大化。沟通后,又赶去老人家里通报结果。老人有时很晚给律师打电话,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因老人耳朵不很灵便,律师只得扯着嗓子回复。各方拉锯十多次,总算基本达成一致。

五、协调法院调解委、司法所、援助中心合力上门现场调解

因老人行动不便,律师商请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当地司法所、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共同上门调解,但是老人在调解当日反悔,不同意签字。律师苦口婆心解释,并现场给其养孙女通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与判决金额只差2000余元的情况下,老人同意。

【案件结果概述】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2年11月4日作出赫诉前调【2022】525号《人民调解协议书》,确认保险公司、崔某于2022年12月22日前一次性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具费、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46946元。除去之前垫付的4万余元,余某另得10万元。本案从接受指派至款项到位,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解读】
案例评析】
本案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争议也不大,司法鉴定对方亦未提异议。但是,本案原告主体特殊,岁数大、贫困、无亲人、多年上访,若案件久拖不决,易出现新的矛盾与不稳定因素。且老人工作不易做通,思想疙瘩较深。本案看似是一起普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但其实背后的矛盾化解并不简单。当前,社会上有一部分多年的老上访户,不乏“一根筋”的人,他们的问题,有些是特殊年代的特殊原因造成的,我们无法解决,但是,我们可以努力帮他们办好具体的案件,缓解他们的伤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结语和建议】
律师面对上访户的案件,要多跑腿、多动嘴、多用心,用真挚的情感感化当事人。律师帮他们真正解决问题,他就认可你。律师办好法律援助案件,让请不起律师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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