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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受委托在新冠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帮扶非诉讼法律服务案

转载法律内参2023-11-038690

律师受委托在新冠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帮扶非诉讼法律服务案

【案情简介】
律师受委托在新冠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帮扶非诉讼法律服务案

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后,2020年1月24日,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对此,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迅速组建了以本所公司法律事务部骨干律师宋文娟、陈怀彬、江涛、王雷雷等为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共10人,专门负责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组建后,即主动出击,积极联系各个行业的企业近50家,全面了解因为疫情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通过摸底调查,律师团队发现我市大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有诸多的法律问题,比如:政府要求迟延复工期内的员工工资怎么发?企业无力支付员工工资怎么办?企业能否要求出租人减免租金?企业已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怎么办?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政府可以给予哪些政策支持和帮助?企业是否可以申请贷款利息减免?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减免税收?

【争议焦点】
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市均采取了管控措施,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均应迟延复工。企业迟延复工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同时,让企业可以及时得到法律帮扶?如何在不能采取线下交流和线下会议等方式的情况下,切切实实的有效的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何扩大法律帮扶范围,让更多的企业受益?

【律师代理思路】
本所律师基于疫情防控要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多途径、多形式主动、精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法律帮扶,具体采取了如下解决方案:

(一)规范服务,多途径、多形式推进服务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帮助中小企业共克时艰,律师团队制定了《抗击疫情·法律护航——中小企业公益法律服务团服务方案》、《中小企业公益法律服务团内部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律师团队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纪律等,并结合疫情影响不宜开展线下服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通过区工商联、区青企协、企业家,以及微信群、朋友圈等各种方式推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从中受益。

(二)多渠道共建微信群,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律师团队携手马鞍山市花山区工商联建立“花山区中小企业公益法律服务团微信群”,短短两天时间建群2小时内就有70多家中小企业负责人入群,律师们在线解答了企业家们就疫情防控期间普遍关注的工资支付、社保缴纳、企业用水电气成本、银行贷款等提出的问题。

(三)撰文解读政策法规,提出实操建议。律师团队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梳理并撰写了《疫情期间工资如何支付?》、《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减负指南》、《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稳岗指南》、《关于疫情,你想知道的劳动用工法律问答》、《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企业该如何处理?》(多期)、《建筑企业受疫情影响延误工期怎么办?》等10余篇通俗易懂的文章,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给企业,为企业应对疫情提出具体的实操建议。

(四)依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文书表单。律师团队起草在疫情防控期间与企业停复工以及生产经营有关的常用法律文书与表单,供企业参考使用。因新冠肺炎疫情在客观上对于企业商务合同的履行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大量的合同面临不能履行、延期、变更、解除等,律师团队针对企业的共性问题,整理并发表《疫情防控期间马鞍山企业合同问题参考文本、表单》,为企业提供了包括《商请减免租金的函》、《关于中止租赁合同的通知函》、《关于迟延供货/服务的通知函》、《关于迟延收货/付款的通知函》、《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协议书》、《变更协议书》等常用文本模板。

(五)帮扶企业用工稳岗,提供配套资料。律师团队起草在疫情防控期间与企业劳动用工、疫情防控有关的《企业应对疫情合规指引、复工复产文件资料汇总》,为企业提供了包括《告公司全体员工书》《延迟复工通知》《企业停工通知》《在家远程办公协议书》《在家远程办公通知/确认书》《关于调整假期复工通知》《关于在当前疫情下做好返工信息统计通知》《催告复工返岗通知书》《关于疫区返程员工居家隔离后的复工通知》《适用三类员工的通知书》《解雇通知书》《离职协议书》《附件1:马鞍山市企业提前复工备案表》《附件2:马鞍山市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XX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附件4:XX公司疫情防护工作情况汇报》《附件5:职工每日体温测量表》《附件6:返岗职工行程登记表》《附件7:公司疫情防护用品清单》《附件8:工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9:企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表》等19份文件,供企业参考使用,有效的解决了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管理和疫情防控问题。

(六)收集、整理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法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除已有政策法规外,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律师团队搜集整理了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汇编成《疫情下各级政府相关政策、公告汇总》,提供给中小微企业,方便企业家们学习。

(七)“面对面”宣讲,指导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结合大部分中小微企业暂时不能复工、不宜线下交流的实际情况,律师团队通过拍摄短视频的方式为企业家解读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团队宋文娟律师通过“微信直播”的方式为134家企业在线开展法律讲座,深度讲解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如何降低成本问题。

(八)复工之际,一线交流,解决问题。在中小微企业复工之时,团队宋文娟律师深入一线,陪同区工商联、街道相关人员到多家企业现场,了解企业复工情况,解答法律咨询,宣讲政府政策,解决实际困难,从法律角度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案件结果概述】
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上述公益法律帮扶,通过调研,精准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赢得了企业家们的集体“点赞”,区工商联、青企协等单位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认可。

同时,马鞍山日报、安徽法制报、马鞍山律协、安徽律师、中华工商时报、中国律师等主流媒体纷纷予以报道。

【相关法律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省、市政府决定采取限制聚集、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遵守执行,作为律师,不但要非常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更要吃透弄懂疫情防控期间从中央到地方等各个层级的疫情防控和政策扶持文件精神,既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案例评析】
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开展本次公益法律服务,有亮点、有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定位精准。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后,中小企业受到影响最大,华冶所公益服务定位帮扶中小企业,考虑到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可能会持续至5月份,本次公益服务期限至5月31日止;本次公益服务对中小企业普遍关心的疫情期间工资支付、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解决现金流问题、政府政策扶持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服务,引起企业的共鸣。

第二,搭建平台。

华冶所与马鞍山市花山区工商联达成共识,共同发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迅速组织引导商会500多家企业会员、个人会员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花山区工商联作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形式多样。

华冶所主动出击,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电信通讯等方式,通过全面调研、公益微信群解答咨询、撰写实操文章、提供各类法律文书和表单、拍摄短视频、线上直播、线下亲临企业指导等多种方式组合。

第四,务求实效。

本次公益法律服务用精准、易懂、易操作的方案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为中小微企业送去了“及时雨”,成效显著,赢得中小企业普遍赞扬。

【结语和建议】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不可抗力事件,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都受到影响而产生损失,如何渡过难关是中小微企业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对于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政策文件等,更为熟知、熟悉,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运用法律知识指导企业最大程度的降低、减少损失,既是为中小微企业做实事、解决问题,也是律师发挥价值、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还实现了法律人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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