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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被“读”成视频,这算不算抄袭?

文章内容被“读”成视频,这算不算抄袭?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著作权侵权案。案件中,一位博主直接将他人的原创文章读出,并以视频的形式发布在社交平台上。这引发了关于抄袭的争议。那么,将他人文章 “读” 成视频,算不算抄袭呢?

原告李某与被告戴某都是某知名社交平台的博主,他们都专注于糖尿病的防治。李某在 2022 年 4 月发布了一篇名为《不会吃,不敢吃?新确诊的糖友该怎么吃》的文章,内容受到了许多粉丝的关注。然而,李某在随后发现,戴某发布了一段视频作品,其文字表达内容与李某的文章完全一致。原来,戴某直接将李某的文章读了一遍,并将其拍摄剪辑成了一个视频。

李某认为,戴某的行为构成了对其著作权的侵权,于是向黄浦区法院提起诉讼。而戴某则认为,李某在自己的文章中也使用了他人文章的表述,因此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经过审理,黄浦区法院认为,虽然李某的文章中有部分内容与其他文章相似,但大多是事实的陈述或是观点上的借鉴。整体来看,李某的文章仍然是他的独创作品,体现了他的选择与判断,具有独创性。而戴某将李某的文章转化成视频,仅仅是作品形态的转换,并没有体现自己的智力成果,缺乏独创性。因此,黄浦区法院认定戴某的行为构成了抄袭,判决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 11000 元,并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发表声明以赔礼道歉。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抄袭的讨论。在当下自媒体行业,通过转载他人作品以吸引流量,再进行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了常见的做法。然而,这种 “拿来主义” 的风气已经逐渐愈演愈烈,不仅会打击原创作者的积极性,还会损害整个互联网创作环境。在追求 “涨粉” 的同时,我们应该凭借真本事来实现,所谓的 “爆款” 应当是原创作品或者是经过原著作权人同意的改编作品。如果我们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投机取巧的经营模式绝非长久之策。

创作者们需要明确抄袭的界限,科学知识是可以借鉴的。在本案中,关于糖尿病防治问题的一些表述属于科学范畴,借鉴科学知识并不构成侵权。然而,创作的作品内容必须有基于作者思考的取舍,足以体现作者独特个性的创造性表达。而将文章转化成视频这一行为仅仅改变了内容的表现形式,并没有体现创造性智力成果,因此被认定为抄袭。

以上就是这起著作权侵权案的经过和判决结果。你对于这样的判决有什么看法呢?请在评论区留言,与我们分享你的观点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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