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就来解答一个有关烟草销售的疑问:在烟草证注册地点之外销售烟草,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最近有一起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案情简介:某人在烟草证注册地点外销售烟草,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香烟售卖到全国多地,累计销售金额高达 49.19 万元。然而,该人持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由于烟草专卖局的程序违法,该证件被注销。而后,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该行政行为。
争议焦点:在烟草证注册地点之外销售烟草,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案件评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要求经营者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然而,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持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且该证件的注销行为被法院判决撤销,从而使其持有的证件自始有效。
此外,《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并不能作为刑法意义上非法经营罪的依据。该实施细则只是行政机关管理烟草专卖行为可以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作为司法认定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类似案件中曾回复,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但在超范围和超地域经营的行为,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而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
综上所述,该案中的行为仅构成行政违法,而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以上就是对于在烟草证注册地点之外销售烟草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解答。你对此有何看法呢?大家有什么评论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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